证券日报网讯 12月5日晚间,利民股份发布公告称,根据安排股票配资资金,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“利民转债”将被强制赎回,特提醒“利民转债”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。本次赎回完成后,“利民转债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。“利民转债”持有人持有的“利民转债”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,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,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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